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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中国邮政物资供应平台投诉管理规则的最新通知
发布时间:2026-05-28 浏览数:404

尊敬各位供应商:

中国邮政物资供应平台投诉与撤诉功能将于 2026 年 6 月 1 日起正式上线运行。现将新版投诉处理、撤诉办理流程及投诉处罚相关管理规定通知如下:(协采科技)




一、投诉处理流程

流程路径:采方用户发起投诉 → 邮政集团运营初步审核 → 通知供应商处理 → 供应商提交方案 → 邮政集团运营审核 → 采方用户确认(结案/撤诉)或发起二次投诉。


处理时效:供应商需在 48 小时内对投诉问题提交有效解决方案。


邮政集团介入规则:若邮政集团运营直接介入处理,投诉将直接触发处罚,不再允许撤诉;二次处理仍不达标的,邮政集团强制介入处罚,最终以“用户满意”为标准。


二、撤诉投诉流程

撤销投诉发起限制:仅投诉人可发起撤诉;若投诉已由邮政集团介入处理,不可撤诉。


撤销投诉两级审批流程:采方用户发起撤诉 → 邮政省运营撤诉审核人(核验撤诉函、公章,材料不全可驳回,无正当理由直接拒批并触发集团处罚)→ 邮政省级采购中心主任及上级领导(最终审批)。


模板要求:撤诉必须采用标准撤诉函模板,加盖章省、市、县对应级别公章,部门章无效。


撤诉时效:当月投诉需在次月 7 日前完成撤销投诉审批全部流程。


本次规则更新后,撤销投诉门槛大幅提升、能撤诉的机率几乎为零,请各供应商高度重视合规运营管理工作,全面提升履约服务质量,主动做好与收货方的沟通对接,尤其是首次合作的流量订单,及时妥善处理履约过程中的各类问题,从源头规避投诉违约风险。


邮政物资供应平台已加大正式投诉处罚力度,一旦出现正式投诉,将直接暂停平台商供应资格。若因投诉导致我司被暂停供应资格,我司将严格按照与贵司签署的《商品供应合作协议》承担所有违约责任,并赔付相关直接与间接的全部经济损失。(协采科技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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